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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击农夫合作社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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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打击农夫合作社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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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夫,骗局,合作社,打击

     近年来,特别是2007年我国农夫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农夫专业合作社在各地遍地开花,蓬勃发铺。

    作为政府推入城乡统筹发铺的有力抓手,农夫专业合作社确其实促入农夫和农村经济发铺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可与农夫专业合作社发铺相伴的是,像河北邢台隆尧县三地农夫专业合作社这样,以农夫专业合作社为幌子实施非法吸收公家存款行为的也逐步增多,成为农村之害。

    根据农夫专业合作社法和贸易 法的划定,农夫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出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夫出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 治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本身不具备吸收公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资格。

    有些农夫专业合作社之所以能在农村蒙骗农夫,受骗人数和受骗金额达到一定的地步,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农夫法律知识不足,对农夫专业合作社的性质有清楚熟悉的原因,亦有执法监管乏力,没有能对农夫专业合作社的非法吸收公家存款行为早发现,早处置的原因。

    无论怎样,农夫专业合作社非法吸收公家存款,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还背离了农夫专业合作社的轨制初衷,对农夫的亲身利益和农村社会不乱造成较大影响。

    所以,对农夫专业合作社非法吸收公家存款行为,不仅要做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更要的是补强农村法治建设短板,抓小抓早做好预防,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通过惩防并举最大限度地保护农夫正当权益。

    坦白讲,要做到惩防并举尽非一人之功,而需要多方合作。

    各地政府要针对农夫专业合作社泛起的题目,出台相应轨制公道圈定农夫专业合作社互助范围,互助金额等,避免如河北邢台隆尧县三地农夫专业合作社一样野蛮式膨胀,同时严格准进门槛,当真核查,果断把滥竽充数的合作社挡在轨制之外;公安, ,工商,农委等部分要加强执法联动和执法主动性,实行信息共享,对发现的苗头性题目及时规制,以法律手段切实净化农夫专业合作社的社会环境;农夫专业合作社成员除了要公道投资,增强防范意识外,还要充分运用农夫专业合作社法划定的权利维护好自身利益,万万不可让成员权利,农夫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等沦为摆设。

    惟有多管齐下,才能让农夫专业合作社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农夫正当权益才能得到最大的庇护与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