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刑事律师

苏州刑事律师——诉讼直到终审要经过多少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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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刑事律师——诉讼直到终审要经过多少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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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2审终审制,就是无论什么诉讼,最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处理便告终结,诉讼不能再继续打下去。地方任何1级人民法院审判1个尚未审判过的案件,这1审判过程就叫做第1审。第1审法院作出的第1审判或裁定,并不是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允许上诉的裁定除外)。当事人不服第1审判决、裁定,可以向上1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上级法院重新审判,纠正第1审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中的错误。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提出公诉的案件,认为第1审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也可以向上1级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重审,纠正错误。第1审人民法院的上1级法院,根据当事人或公诉机关的上诉或抗诉,对已经审判过的案件重新审理,重新判决,这1审判过程就称为第2审。法律规定第2审的目的,是借助第2审,发现和纠正第1审的错误,仍然会有当事人对第2审判决、裁定不服,但是第2审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和裁定,到此为止,诉讼的处理就结束了,当事人不能再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重审。如果当事人对第2审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不服,只能申诉,不能上诉。申诉不影响第2审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1场诉讼最多经过两级法院的处理便告终结,并不是说每1个诉讼都要经过两级法院的处理才结束。当事人对第1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裁定,无论是否满意,在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刑事案件中的人民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期限界满,判决、裁定就发生法律效力,这样就不再发生第2审的问题。 另外,有些案件中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了协议,双方当事人1旦收下了人民法院的调解书,调解书立即生效,也不会再发生第2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