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刑事律师

苏州刑事律师——民事抗诉再审程序是怎样的

当前位置 : 首页 > 刑事案例

苏州刑事律师——民事抗诉再审程序是怎样的

* 来源 : * 作者 :
民事抗诉再审程序是怎样的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设计的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的启动有3种途径: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申请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决定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审理程序规定较为确定,而对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再审的案件审理程序规定比较模糊,即对抗诉的再审案件应由原审还是上级法院审理,对原来是1审的抗诉再审案件应按1审程序还是按2审程序审理,民事诉讼法无具体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百零8条?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2百条规定情形之1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2百条规定情形之1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如果希望能够用法律维权,建议你可以进行律师之家在线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会为你解答问题,及时合法的保护你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