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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的方式有哪些——浅谈——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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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的方式有哪些——浅谈——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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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方式 (1)公开收购 它是指要约人以高于某公司股票的当前市价,向该公司所有的股东发出买入全部或1定比例股票的要约,该要约人可以是该公司原有的股东,也可以是其他公司法人(自然人)。在公开收购中,“公开出价”是1个至为关键的因素,对于收购公司来说在其正式公开收购要约后,只能以该要约作为购买该股票的价格,而不得在此要约有效期间内,另在公开市场上或通过私下协商的方式,购买任何其他股票。所以,要约公布之前的保密工作也是至为重要的。 (2)杠杆收购 又称融资收购,是指透过目标公司的大量举债来向股东购买公司股权的收购方式,所谓“杠杆”,是指公司通过借进资本或发行优先股而取得的金融资产。由于债权人并不要求参与日后的经营利润,只要求固定的利息和本金的偿还,且公司支付债务利息又无需计入公司应税收入之中,因此,那些意图通过买卖公司股权来获利的收购者,自然愿意选择举债高的融资方式,以期达到所谓的杠杆效果。其本质上是1种投机活动,它不仅是股权的转移,而且将对目标公司的资本结构产生巨大的影响,使目标公司由1家低负债比率的公司变成1家高负债比率的公司,公司的信用级别也将随之降低。 (3)协议收购 是指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之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就转让股份的数量、价格等达成1致,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的行为。该形式适用于对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收购,是我国资本市场发育尚不成熟条件下1种独特的收购方式。其优点在于对承受能力有限的2级市场来说,协议收购带来的冲击和影响较小,但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由于在信息公开、机会均等、交易公正等方面皆有很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华律网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