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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劳动关系解除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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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劳动关系解除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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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苏州刑事律师劳动关系一直都是单位与员工之间必须得到明确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一般来说他们的关系能够依法解除下来都是靠协议或者合同的铭文表明来确定的,但是很多时候虽然有协议却会在后期法院的判断下发现其实无效的。那么,劳动关系解除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直都是单位与员工之间必须得到明确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一般来说他们的关系能够依法解除下来都是靠协议或者的铭文表明来确定的,但是很多时候虽然有协议却会在后期法院的判断下发现其实无效的。那么,劳动关系解除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关系解除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违法无效的情形 根据《》第四十条的规定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便可以解除律关系。若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如在上述三种情况出现的时候,直接书面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的行为便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1)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不足五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无论如何都不允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例如劳动者身患癌症,用人单位不可以此为理由,将劳动者辞退。 相关知识: 并不必然导致单方解除(或称法定解除、过错解除)结果的发生。劳动合同无效可能产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双方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是变更原合同中的无效条款,使原劳动关系继续存续;二是劳动合同无效的无过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通常在劳资双方继续维持劳动关系时,原劳动合同可以被新劳动合同取代,双方没有必要就效力问题争执不下;只有在劳动合同被单方解除的情况下,有过错方会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向有权机关提起仲裁或。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关系解除协议无效的相关情形。综上所述,单位发现员工有任何离职的念头之后肯定会想办法在解除关系的协议上标明更加有利于自己的条款,甚至可能在员工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就想要用协议的方式强制要求其离职,而这些无效的情形不仅不会达到单位的目的而可能因此而面临处罚。 延伸阅读:

一:过失性解除 过失性解除(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通知,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nbsp;如果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又异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br nbsp;职工本人可以申请职业病经鉴定。属于职业病单位要承担责任。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