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刑事律师

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

当前位置 : 首页 > 刑事会见

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

* 来源 : * 作者 :
关键词: 损害赔偿,精神,国家赔偿法,有哪些

     当国家相关部分,行政机关的行为或者国家政策侵犯到公民利益时,国家对公民入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就是国家赔偿法。

     现在,就随着小编一起学习有关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方面的赔偿尺度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哪几个因素等相关内容吧!一,国家赔偿法精神损害赔偿尺度《精神赔偿解释》划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天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哀求赔偿精神损害.严峻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划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详细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均匀糊口水平。

     实际操纵中,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尺度供参考,由于各个地区,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及相关的地方性条例的划定不一致。

     因此目前为止关于数额的确定只能依据以上的几点因素法官主观裁量确定。

     三,精神损害严峻的尺度(1)死亡;(2)重伤或者残疾;(3)精神疾病或者严峻精神障碍;(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峻伤害;(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往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出产经营造成严峻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以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峻。

     四,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哀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哀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统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哀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天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天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哀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支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支属为原告。

     以上便是小编收拾整顿的有关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

     但愿,今天大家望了小编收拾整顿的相关内容,对国家赔偿法有关精神方面损害的赔偿尺度,影响赔偿数额确定的因素,如何判断精神严峻损害的题目以及几种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一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