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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时间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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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时间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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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拘留,时间

     刑事拘留是一种暂时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是由公安机关详细执行的。

     既然说了是暂时限制人身自由,那刑事拘留肯定就是有期限的。

     关于刑事拘留时间怎么算的题目,相信是大家都不太了解的。

     下面就让律师365小编为你做具体先容吧。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碰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为规范刑事执法,防止超期羁押的发生,现就刑事拘留期间计算中的几个题目作一回纳。

     一,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题目在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计算中经常泛起的错误是期限计算不正确。

     办案单位去去将刑事拘留确当日计算在内,导致对整个刑事拘留期间少计算1日的现象发生。

     准确的计算方法是: 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越日计算。

     期间的届满以法按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

     例如,犯罪嫌疑人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开始计算,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4日;假如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假如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即从4月4日延长27日),因为4月份只有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日。

     二,路途时间是否从拘留期间扣除题目路途时间是否要计算在拘留期间内存在一种错误熟悉,以为押解途中的时间不应算刑事拘留时间,其理由是《刑事诉讼法》第79条划定期间的时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3款中的"法按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是指,1,公安司法机关向当事人邮寄投递诉讼文书,当事人向公安司法机关邮寄投递诉讼文书以及公安司法机关之间传递诉讼文书在路途上所占用的时间;2,公安司法机关从异地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回案,讯问,通知等期间应当将路途中的时间扣除。

     另外,从立法的精神出发,拘留,逮捕本质上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押解的过程也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过程。

     因此,在计算拘留,逮捕期间时,应当将押解路途时间包括在内。

     三,拘留期间届满之日是法定节假日是否应当顺延题目根据六机关《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题目的划定》第29条的划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题目的解释》第103条的划定,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期间,应当在拘留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拘留期限。

     四,在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是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题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的划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124条的划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对于该条的合用,要掌握一点: 侦查的期限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开始计算,而不是"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开始计算。

     羁押期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从收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之日起到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止。

     因此,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但在拘留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不能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五,关于刑事拘留时间与治安拘留时间的折抵题目对于刑事拘留时间与治安拘留时间是否可以相互折抵题目,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对于治安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情况,根据《公安部法制局关于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后原行政案件如何处理的电话答复》的划定,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统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假如行政案件已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先行撤销行政处罚,再转为刑事案件办理。

     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1条划定的刑事拘留前提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性质不同,治安拘留是对违背治安治理处罚条例的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而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划定,为保证刑事诉讼流动的顺利入行,防止犯罪嫌疑人继续危害社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治安拘留时间不能折抵刑事拘留时间。

     对于刑事案件转为治安案件的情况,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刑事拘留时间可否折抵治安拘留时间有关题目的批复》的规定,假如行为人依法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与被治安拘留的行为系统一行为,其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应当折抵治安拘留时间。

     但假如被刑事拘留的时间已超过治安拘留期限的,不再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刑事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前者是一种强制措施,而后者则是一种处罚方式。

     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在计算刑事拘留时间时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另一方面期间的时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但愿律师365小编收拾整顿的内容,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匡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