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关键词: 行医,犯罪行为,情形,有哪些
司法解释划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种情形有: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流动的;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流动的;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流动的;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司法解释还划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峻”: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划定尺度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峻危害人体健康的;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分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5,其他情节严峻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严峻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1,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峻功能障碍的;2,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司法解释还划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出产,销售假药罪,出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划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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